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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省教师教育分会举办的“教育创新在路上”赛事活动的

2015年06月08日 14:55:53 访问量:1839

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的工作安排,我中心决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均参加省教师教育分会举办的“教育创新在路上” 赛事活动。为了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积极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师参加,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评选。

二、内容要求

“教育创新在路上”这个命题中,“创新”是一种广义上的创新,即只要是自己尚未认识和经历的即可,不强求首创。作为基础教育的创新,大多体现于教育教学的观念、内容、方法、技术、模式等方面的变革以及教育管理的体制、机制上的图新。

“教育创新在路上”这个命题中,“在路上”,是一种“正在进行”态。“在路上”昭示着任重道远,坎坷多多,时不我待。

“教育创新”在“进行”中也应该有所“回望”。“回望”是一种牵挂,是一种反思,也是一种凝练,更是一种热身;“回望”,意味着体验成功的愉悦,道出不足的遗憾,激发图新的活力,再筑未来的梦想。

“教育创新”在“进行”中还应该有所“展望”。登高眺远,憧憬未来,定会踌躇满志,壮怀激烈。

三、形式要求

此次参赛作品的体裁、形式相对灵活。仍以教育叙事短文、教育论文为主,其他形式如人物专访、通讯、诗歌、散记、教学设计、课堂录像、工艺作品等皆可参赛。

1. 征文作品。每篇征文字数在2500——3000字以内,一人一稿。征文主标题用二号宋体加粗,主标题下面写明作者单位(全称)、姓名、手机和QQ号码,用小三号楷体;正文用三号仿宋;页边距:左右各2.8cm、上3.5 cm、下2.5cm,行距为固定值24磅。征文用A4文稿纸打印装订一份。

2. 视频作品。片长在10——12分钟以内。要求画面清晰,声像皆优,主题鲜明,解说生动,有片头、片尾,并附解说词文本。视频作品可以为一人制作或多人合作。如属多人合作作品,其每件作品人数不得超过三人。视频作品刻录成DVD光盘,并另附参赛者单位、姓名、手机号码及内容简介。

3. 工艺作品。工艺作品为个人才艺展示作品,分为书画作品、手工(不收易损、易碎作品)作品、摄影作品以及表演(歌舞、器乐)作品等四种类型,其中表演作品以DVD录像光盘的形式参赛。个人才艺参赛作品,每人限报一类一件(),参赛作品须另附参赛者单位、姓名、手机号码及简短的创意说明。

另外,继续征集“我与我的书”、“寻找身边的美丽”等作品,要求与上同。

四、推荐作品提交时间

各类参赛作品均于2015610日前上交市教师培训中心。参赛作品评审费于2015625日前上交,其标准为:征文作品每篇50元(会员40元)、DVD作品每件200元,其他工艺作品每件(项)100元。

五、推荐任务要求

老湾、小港、府场、瞿家湾、实幼等单位各7篇。新滩、燕窝、大同、大沙、龙口、螺山、黄家口、汊河、滨湖、沙口、特校、园林等单位各10篇。曹市、代市、一中、二中、文泉、贺龙、实中、实小等单位各13篇。乌林、万全、峰口、新堤等单位各15篇。

六、本项工作联系人:郭自本

洪湖市教师培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编辑:潘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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