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落实《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一个“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洪普治办〔2014〕2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教育系统“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下旬到2014年12月底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城市管理、劳动就业及争议、社会保障及救助、教育医疗、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公务员依法履职、农村基层组织依法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四、活动形式
(一)认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各单位要利用行政例会和全体教职工会等形式,集中学习《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结合“法律进校园”工作,开展“宪法知识进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橱窗、校园网、校报(刊)等途径对师生进行学习宣传,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悬挂张贴法治宣传标语。通过标语、LED显示屏、学校网站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积极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四)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为师生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讲座或中小学法制案例分析报告会,加强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学校、幼儿园法治文化建设要做到“四个一”: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或文化长廊、在图书室配备一个法律图书角、每学期一次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一次法治文化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实施。
(二)要及时总结,全面反映活动成效。各中心学校、局属单位要将活动方案、活动小结、三张以上的活动图片等资料于12月8日前将电子文档通过洪湖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群报送局综治科。
洪湖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